时间:2017-08-12 10:44:24 编辑:5号网-liyun 7253
辞职了生育险还可以报销吗,许多人因为怀孕出现了各种孕期不适,因此很容易因为怀孕而辞职。今天就来跟大家介绍一下,辞职跟生育险的关系。弄清楚自己买的五险一金的用途才能更好的使用哦
全国各地的政策是不一致的,建议在报销之前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咨询后在进行报销。
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,且当前仍在缴费中,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。但是,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,各地规定各不一,有10个月,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。因此,建议你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社保中心(统一咨询电话:12333)
以他们回答为准。
2、生育保险可享受的待遇包括:
(1)生育津贴(产假期间的工资,一般标准: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/30天×产假天数);
(2)生育医疗费用(包括因怀孕、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、接生费、手术费、住院费和药品费等);
(3)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;
(4)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。
参保后本人或妻子怀孕的,不要轻易变动工作或辞职。
职工参加生育保险,由用人单位缴费,男女职工本人不缴费。灵活就业人员是不能以个人身份参加生育保险的,也就是说生育保险是参保职工享有的待遇。
根据政策规定,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正常缴费后,男女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也就是说,在参保后怀孕才有待遇,参保前怀孕的女职工生育费不能报销,参保前妻子怀孕的男职工也没有护理津贴。
参保期间女职工或男职工妻子怀孕,若当中变换了工作单位,只要生育保险缴费没发生中断,就不影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而一旦缴费中断,生育待遇即取消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如果是调到外地工作,并在外地继续参加生育保险,是不能回大连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。
因此,“问医保”提醒广大参保职工,本人怀孕或妻子怀孕直至产假休完期间,不要轻易变动工作,也不要轻易辞职。否则,一旦缴费中断,本该享有的生育保险待遇就没有了。
1、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,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,且符合国家、省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,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。
2、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,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,且符合国家、省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,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,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。
3、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,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,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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