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6-08-15 13:45:47 编辑:5号网-qiwen 995
依照名人离婚惯有的“出血”模式,王宝强恐将为此次婚变付出大价钱。
梳理发现,王宝强名下公司及电影投资均发生于其婚后时期,依照《婚姻法》内容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有媒体报道称,马蓉有可能从此次婚变中至少分得5000万元。
看一看好多资产和马蓉和经纪人有关!
最好的情况
1.单就婚内出轨而言,宝强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多分财产。具体由法院裁量,但不可能多分太多,也不可能存在净身出户情形。
2.如果女方出轨存在同居情形,则根据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,宝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。如果只是出轨,不是同居,不能要求赔偿。
另外,宝强的微博不能作为女方出轨的证据,还需要有实证的支撑,这是另外的问题了。
一般是婚后财产平分,以下是最好的一种情况了!
《婚姻法》第39条第1款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司法实践中的原则之一:照顾无过错方
即如果离婚是因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的,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应适当照顾无过错方,使其在财产上多分一点,以弥补其因离婚所遭受的精神上的损害。
ps:即便王宝强家暴坐实,马蓉也未必能拿到离婚损害赔偿。原因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是由无过错方要求。
第46条:
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重婚的
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
实施家庭暴力的
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另若子女非亲生王宝强也无需承担抚养的义务了,更不用说给对方经济帮助了。
就算这些都实现了,你们觉得王宝强会开心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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